2023年10月3日,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发布了一项决定,规定了制冷展示柜(RDC)的最低能源绩效标准和能源标签要求。
该决定适用于根据以下HS编码容量为150至300升的立式制冷展示柜:
a. 8418.30.90;
b. 8418.50.19;
c. 8418.50.99;
d. 8418.69.10;
e. 8418.69.90;
● 使用能源的RDC的印度尼西亚国内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执行最低能源绩效标准,在其产品上贴上能源标签;
● 进口能源标签应在原产国进行;
● RDC的国内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每三个月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总局 (EBTKE) 提交一次关于最低能源绩效标准执行情况的报告;
● 印度尼西亚国内和进口RDC必须由部长指定的测试实验室与LSPro合作进行测试。
该决定于2023年10月3日起生效,过渡期持续至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