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通过限制微塑料污染的最新规定,禁止在化妆品中添加散装闪粉等微塑料物质。该禁令适用于所有在使用时会产生微塑料的产品,旨在防止多达50万吨的微塑料进入环境。禁令涉及的塑料微粒主要特征为小于五毫米、不溶于水且难以降解。洗涤剂、化肥和杀虫剂、玩具和医药产品未来可能也将要求不含微塑料物质,工业产品暂不受限。禁令于10月15日生效,首批含散装闪粉的化妆品将立即停止销售,除了散装闪粉亮片外,去角质剂和磨砂膏等一些美容产品中的微珠也将受到这一禁令的管辖。
新规对微塑料采取了广泛定义 -- 指涵盖所有小于5毫米的有机、不溶性和抗降解的合成聚合物颗粒。以此尽可能多地减少产品中有意排放的微塑料。
化妆品中的闪粉、微珠为新规的首批限制对象
新法规将禁止销售微塑料本身,以及其他有意添加微塑料、并在使用时可能将这些微塑料遗留在环境中的产品。限制范围内的常见
产品示例包括:
1,人造运动场地铺设中使用的颗粒状填充材料(如人造球场草坪中的塑料颗粒)——这是微塑料环境污染的最大来源;
2,含微塑料成分的化妆品——微塑料在化妆品中用于多种用途,例如去角质(微珠)或能带给妆容特殊质地、香味或颜色的颗粒;
3,含微塑料成分的其他产品——如部分洗涤剂、织物柔软剂、闪光剂、肥料、植物保护产品、玩具、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在工业场所使用的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不排放微塑料的产品不受销售禁令的限制,但其制造商必须提供如何使用和处置产品的说明,
以防止微塑料排放。同时,制造商还必须每年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报告这些产品的微塑料排放量估计值。
不过,委员会声明,如有正当理由,受影响的各方在适应新规则时可适用一定的过渡期。
对于其他产品,具体考虑到复杂性、重新配方的需要以及合适替代品的可用性,禁令将分别在4到12年后生效,以便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有时间开发、并转向替代方案。其中,对清洁产品中的塑料微珠的禁令将在五年后生效,而口红和指甲油等产品的期限则延长至十二年,而对人造球场的微塑料禁令将于2031年实施,以便让球场所有者和管理者有时间转向替代方案,并使现有球场结束其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