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24/2462,新增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第79项 - 全氟己酸(PFHxA)其盐和相关物质的限制,具体限制内容如下:
条款 | 内容 |
79. 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 (a) 具有直链或支链全氟成基官能团的C5F11-分子结构,其作为 结构单元与另一个碳原子直接相连; (b) 具有结构为C6F13-的直链或支链全氟己基官能团; 下列物质不在本管控范围内: (a) C6F14; (b) C6F13-C(=O)OH,C6F13-C(=O)O-X或C6F13-CF2-X (X可 以是任何官能团包括盐类); (c) 任何包含C6F13-全氟官能团和非末端碳上的氧原子直接相连; | 1,从2026年10月10日起,在下列均质材料中,PFHxA及其盐的浓度等于或大于25ppb,或PFHXA-相关物质的浓度 等于或大于1000ppb时,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a)供一般公众使用的服装中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及相关配件; (b)一般公众的鞋类; (c)法规(EC)No1935/2004 范围内用作食品接触材料的纸和纸板; (d)供一般公众使用的混合物; (e)法规(EC)No1223/2009第2(1)条(a)点定义的化妆品。 2,从2027年10月10日起,不得将第1段中所述的供一般公众使用的服装和相关配件之外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 皮投入市场如果其均一材质中PFHXA 及其盐的浓度等于或大于25ppb或PFHxA-相关物质的浓度等于或大于1000ppb。 3,第1段和第2段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a) 用于保护使用者免遭伤害的法规(EU)2016/425附件1风险类别I(a)、(c)至(f)、(h)和()点范围内的个人防护设备; (b) 法规(EU)20171745范围内的器械; (c) 法规(EU)2017/746 范围内的器械; (d) 用作建筑纺织品的纺织品。 4,自2026年4月10日起,在下列产品中,PFHxA 及其盐类的总浓度不得等于或大于25ppb,或PFHXA相关物质的 总浓度不得大于1000ppb: (a) 用于培训和测试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液,但消防系统的功能测试除外,前提是所有释放物都被遏制 (收集); (b) 用于公共消防机构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液,除非这些服务机构介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 2012/18/EU 所 涵盖的场所的工业火灾,并且他们仅为此目的使用泡沫和设备。 5,自2029年10月10日起,不得投放市场或用于民用航空(包括民用机场)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浓缩物,其PFHXA 及其盐类的浓度等于或大于25ppb,或PFHXA相关物质的浓度大于1000ppb。 6,第1、2、4和5段不适用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EU) 2019/1021号法规附件一所禁止的全氟烷基 C6F13 - 直接与 硫原子相连的物质。 7,作为对第1段的免,该段不适用于2026年10月10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和混合物。 8,作为对第2段的豁免,该段不适用于2027年10月10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 9.就本条目而言,PFHXA相关物质是指根据其分子结构被认为有可能降解或转化为PFHxA的物质。 |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20天之后自动转化为成员国的法规开始强制实施;且其整体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关于PFHxA
由于其独特的性能(防油,防污垢和拒水),PFHxA(Undecafluorohexanoic acid,或Perfluorohexanoic acid)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在欧盟广泛的行业中大量使用。PFHxA被认为是一种极难降解的化学物质,能在人体和环境中积累。
PFHxA的常见用途
● 纸张、纺织、皮革、建筑材料等的防水、防油或防污整理剂或驱避剂;
● 含氟聚合物在电子、汽车、航空工业中作为绝缘材料、密封件等;
● PFHxA前体是灭火泡沫的主要成分;
● 用作铬电镀镀液的表面活性剂;
● 半导体工业中作为光刻工艺、蚀刻工艺以及清洁液中的加工剂;
● 化妆品中的表面活性剂等。
如您有相关检测认证需求,或想了解更多标准资讯,欢迎联系我们。Aplus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的检测认证服务方案,为客户制胜市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