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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发布新版《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6-01-21 | 8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12月,加拿大政府在《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正式发布《2025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标志着该国对有毒物质管控体系的重大升级;

2025年12月,加拿大政府在《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正式发布《2025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标志着该国对有毒物质管控体系的重大升级。自新规生效之日起,旧版《2012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将同步废止。


相较于旧版,2025版新规在管控范围、豁免条件及准入制度上均实现“全面升级”:


● 新增管控物质


得克隆(Dechlorane Plus,CAS#13560-89-9)与十溴二苯乙烷(DBDPE,CAS#84852-53-9)是两类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设备、汽车塑料部件、纺织品涂层及建筑材料中的阻燃剂。


尽管目前尚未发现二者对人类健康存在直接危害,但它们均被确认或推荐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具有高度环境持久性与生物蓄积性,可在生态系统中长期残留,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对野生动物乃至整体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基于上述原因,加拿大政府在2025版新规中明确将这两类物质及其制品纳入全面管控范围。自新规生效之日起,德克隆与DBDPE将在加拿大境内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


● 更严格的PFAS物质管控


新版法规中,加拿大政府对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酸(PFOA)及长链全氟羧酸(LC-PFCAs)这三类全氟化合物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管控。新规几乎全面撤销了此前的永久性豁免,仅为特定高风险使用场景保留了少数豁免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保留的豁免均设定了明确的“日落日期”,一旦该期限届满,相关用途将不再被允许,相关物质必须彻底退出使用。这一机制旨在推动行业加速技术替代与绿色转型,确保高危害化学物质逐步从市场中淘汰。


● 许可证制度(permit system)


2025版新规引入了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即使某种物质或产品属于豁免范围,相关生产活动人仍须向加拿大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正式许可后方可使用。


该许可证有效期仅为一年,且最多允许续期两次,即单个用途最长可获准使用三年,这一规定旨在倒逼企业在三年窗口期内完成技术替代与绿色转型。


● 重要时间线


2025年12月31日:2025版新规正式发布;

2026年6月30日:2025版新规正式生效,2012版旧规同日废止;

过渡期:对于在生效日前已制造或进口的产品,设置有限的销售清理期;对于关键用途(如核心电子元件),部分许可制度可支持短期过渡。


建议相关企业立即启动供应链排查,全面核查产品中是否含有新增管控的禁限用物质,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