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第2026-24号公告,对《器具、容器和包装的标准与规范》进行修订,该公告已正式生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由于标准内容结构的调整,相关条款的顺序将略有调整,但内容保持不变(第一部分 总则);
● 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及其定义已在新修订的《第一部分 总则》第4条中予以规定;
● 新修订的标准中增设了作为第四部分的《可回收材料标准》,其适用范围为:
- 通过加热、化学反应将合成树脂分解并净化为原料,经再次聚合后回收利用的合成树脂(化学回收);
- 作为物理回收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和聚丙烯(PP)材料的合成树脂,已根据《食品卫生法》第9条第2款获得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的批准;
- 物理回收合成树脂材料的认定标准应遵循标准中的[附录4]。
● 修订聚氯乙烯(PVC)中DEHP和DEHA的迁移限量要求:
物质名称 | 修订前规格(mg/L) | 修订后规格(mg/L) |
邻苯二甲酸二(2一乙基)酯(DEHP) | ≤1.5 mg/L | 不得检出 |
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A) | ≤18 mg/L | ≤18 mg/L(对于保鲜膜,不得检出) |
● 正式新增物理再生聚丙烯(PP)原料的认定标准
旧版标准的物理再生合成树脂部分仅认可了PET的安全使用标准。新版法规将物理再生聚丙烯(PP)纳入了允许使用的范围。
为了防止使用和废弃过程中的污染,新版对再生PP投入原料(如回收的碎片)设定了严格的前置条件 :必须是纯PP材质、在封闭受控体系中回收以确保未暴露于食品以外的污染源、瓶身无直接印刷(使用了热碱可分离油墨除外)且未使用粘合剂、并经过彻底清洗无杂质。
● 新增“术语解释”并优化条文体系
新版明确定义了多个核心词汇,包括单体、共聚物、物理再生合成树脂原料、婴幼儿橡胶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等。同时,对整体的条文结构体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整合。
● 实施日期和过渡期
实施日期:本公告自发布之日(2026年3月27日)起生效。
过渡期:关于聚氯乙烯(PVC)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和保鲜膜中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A) 的修订规定(即“不得检出”),将给予12个月的宽限期,自2027年3月27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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