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 年1 月21 日公布了“中国RoHS”《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
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并将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求执行。
首批达标管理目录包括以下12类电器电子产品类别:
1、电冰箱
7、传真机
2、空气调节器
8、电视机
3、洗衣机
9、监视器
4、电热水器
10、微型计算机
5、打印机
11、移动通信手持机
6、复印机
12、电话单机
应用例外清单项目
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共有39项,包括汞、铅、镉和六价铬的豁免。清单中除高压汞(蒸汽)灯(HPMV)写明豁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外,其他各项并未注明豁免到期时间。
认证模式
模式一: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适用部件及元器件产品、材料产品。模式二: 抽样试验+获证后监督 适用部件及元器件产品。模式三: 优化试验+获证后监督 适用整机产品、组件产品。模式四: 抽样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适用规则范围内所有产品。
适用标准
限值和拆解要求按照GB/T26572-2011检测方法按照GB/T 26125-2011
检测项目
(1)铅(Pb)(2)镉(Cd)(3)汞(Hg)(4)六价铬Cr(VI)(5)多溴联苯(PBBs)(6)多溴二苯醚(PBD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