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能效ERP标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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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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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欧盟委员会修订了(EU) 2019/2015,(EU) 2019/2020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欧盟新版能效标签也相应陆续进入强制实施阶段,包括的产品有:电子显示器、家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照明产品、冰箱、家用洗碗机、具有直接销售功能的制冷器具。
2021年2月26日,欧盟官方发布了 (EU) 2021/341 和 (EU) 2021/340 两条新指令,其中分别针对原指令 (EU) 2019/2020 光源和独立式控制装置生态设计要求和 (EU) 2019/2015 光源能效标签要求做了相应的修正,为新版ERP发布以来第一次重大更新。
照明产品相关的法规变化要求如下:
(EU) 2021/341
1、新增条款:如果在2021-07-01之前,市场上未投放相同产品,那么在2021-07-01至2021-08-31之间,满足新版ERP指令 (EU) 2019/2020要求的产品,视为满足旧版ERP指令 (EC) No 244/2009,(EC) No 245/2009及 (EU) No 1194/2012的要求。
2、新增条款:针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对硬件及软件升级做了相应的管控。
- 任何硬件和软件升级不得降低产品的能效
- 任何软件升级需保证产品仍符合ERP指令要求
- 拒绝软件升级不得影响产品原有性能
3、对原有豁免产品进行修正:
- 放射和核医学设施
-工业或专业电加热设备
- 影视工作室、摄影棚、舞台照明
新增豁免产品:
- 红外加热用途白炽灯
4、对部分产品测试要求做了变更:用于以下产品内的光源,将不再需要满足ANNEX II中光通量维持率,存活率的要求;外包装及技术文件内不再需要体现寿命,光通量维持因数,存活因数等信息。
- 冰箱
- 洗碗机
- 洗衣机/洗干一体机
- 烘干机
5、修订了LED和OLED,且运行在主电源内产品的频闪效应限值。
修订前:SVM≤0.4
除了有效光通量大于4klm的HID,或者用于室外环境,工业环境或其余环境当光源标准允许显色指数小于80
修订后:SVM≤0.9
SVM≤0.4 (2024年9月1日后)
除了有效光通量大于4klm的HID,或者用于室外环境,工业环境或其余环境当光源标准允许显色指数小于80
(EU) 2021/340
1、修正了能效等级标签:
- 修正原版效等级标签尺寸错误
从“至少36mm x 75mm ”修正为至少“36mm x 72mm”
- 新增了对能效等级标签边框的要求
2、注册信息变更:
- 新增灯头 / 连接端口类型
- 能源消耗数值(kWh/1000h)改为向上取整
- 对色温的录入格式做了调整
3、技术文件内新增信息:
- 定向灯峰值光强
- LED和OLED产品R9数值
- LED和OLED产品存活因数
- LED和OLED产品光通量维持因数
- LED和OLED产品宣称寿命(L70B50)
4、市场抽查要求变更:
- 若PST短期闪烁指数及SVM频闪效应的宣称值小于等于1.0,验证公差范围从“实测值不超过宣称值10%”改为“实测值不超过宣称值+0.1”
- 移除针对FL和HID存活率及光通量维持率的要求
家电设备相关的法规变化要求:
家用洗衣机
对EU 2019/2014能效标签的修订,添加“宣称值”的定义;
修订附录IV, 包括:
“1.家用洗干一体机的额定容量”;
“3.洗涤效率指数”;
“4.漂洗效果”;
“7.剩余含湿率”;
“9.低功耗模式”;
“11.旋转速度”;
修订产品信息表和技术参数表;
更换验证公差。
家用制冷器具
对EU 2019/2016能效标签的修订
添加“宣称值”的定义;
纠正EEI等级错误;
“特定冷冻能力”被淘汰,仅需考核冷冻能力为kg / 24 h,保留一位数;
更改了“移动制冷设备”的定义;
修订产品信息表和技术参数表;
更换验证公差;在验证期间,
每日能耗E16和Eaux被删除;
修正温度回升。
具有直销功能的制冷设备
对EU 2019/2018能效标签的修改
添加“宣称值”的定义;
添加“角柜、弧形和旋转式柜”的定义;
在表4中添加内容;
更新产品信息表和技术参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