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的法律案施行令》进行修订,2021年1月1日起管控的产品范围增至49类,同时新增对4项邻苯的限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1月24日,韩国环境省资源再循环课发布第31184号总统令,对《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的法律案施行令》(韩国RoHS)进行修订,2021年1月1日起管控的
产品范围增至49类,同时新增对4项邻苯的限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新增有害物质限制要求
有害物质 | 限量 | 实施时间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0.1% | 2021-07-01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 0.1% | 2021-07-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0.1% | 2021-07-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0.1% | 2021-07-01 |
注:用于维修2021年6月30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的零备件豁免于以上邻苯限制。
新增产品类别
根据第31184号总统令,韩国RoHS管控的产品类别由26类增加至49类,新增的23类产品如下表所示:
自动贩售机 | 无线路由器 | 电吹风 | 足浴机 | 咖啡机 |
除湿机 | 烤面包机 | 跑步机 | 缝纫机 | 煎药机 |
导航仪 | 电热水壶 | 监控摄像头 | 电炸锅 | 脱水机 |
电炒锅 | 电热水器 | 食品烘干机 | 筑堤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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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便携式除外) | 投影仪(便携式除外) | 电动按摩器 | 电子游戏机(不包括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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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产品类别的更新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法规解读: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增的23类产品仅需要满足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6项有害物质限制;自2021年7月1日起,除豁免外,所有49类产品均需满足全部10项有害物质限制。
根据《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的法律案》,任何人销售超过有害物质含量限值的电气电子产品,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 3000 万韩元的行政罚款。
Aplus提醒出口企业,2021年7月1日起韩国RoHS管控的49类产品都必须满足4项邻苯的限制要求,出口企业务必提前安排检测确认,避免违规出口遭受处罚。如您有检测认证需求,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