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发布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标准 EN 50689:2021 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nsumer Laser Products,新标准于2024年9月27日后强制实施。在较早发布的 EN 60825-1:2014+A11:2021 中规定,待 EN 50689 发布后,消费者激光产品必须要符合该标准。
产品定义:
consumer laser product 消费者激光产品构成或包含激光的产品,并打算供普通消费者(非专业人员)使用,或即使不是为普通消费者准备的但可能在合理可预见的
条件下被普通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不涵盖以下4类产品:
1、不包括波长在 380 – 780 nm,预期长时间使用的,直接投射到使用者视网膜的激光投影产品,如 VR、AR 产品;
2、不包括仅专业人员使用、不可能被普通消费者使用的激光产品(符合激光产品标准 EN 60825-1 就可以了);
3、不包括玩具产品(应符合电玩具标准 EN 62115);
4、不包括等级为 class 1C 的消费者激光产品(Class 1C 产品:产品与被照射人员紧密接触,泄露出来的辐射不超过class 1等级,而且激光仅照射于人体皮肤表面,不照射到眼部。例如激光美容仪、激光脱发仪)。
基本要求:
首先要符合 EN 60825-1,然后符合以下额外的要求:
吸引儿童的激光产品(不是玩具,但其他外观造型、颜色、功能等会吸引儿童去玩耍、使用):
激光分类必须是 class 1;
在任意位置激光辐射水平不超过 EN 60825-1:2014 表 A.5 规定的最大辐射值;
如果激光波长在 180-315 nm 范围内(紫外线领域),最大辐射值不超过 0.001 W/m2;
符合其他相关的规定;
要符合 EN 62115 (电玩具标准)里关于电池的要求。
其他消费者激光产品:
激光分类只能是 class 1 或 class 2 或 class 3R;
在任意位置可达激光不能超过 class 3B;
在操作者维护过程中激光辐射也不超过所宣称的激光分类等级。
对于 class 3R 产品,还有额外的要求:
不能是激光笔;
要在说明书里解释为什么必须要 class 3R 激光而不能用较弱的 class 2 或 class 1 激光;
要有避免误触发的设计,并且有相应的激光发射指示;
功能上或使用中不需要直视光束;
激光波长只能在 400 nm ≤ λ < 1250 nm 范围内;
按 EN 60825-1 做激光分类时,C6 只能取值为 1;
波长400 nm - 700 nm内,连续激光或脉冲激光的 0.25 s 内峰值功率不超过class 3R的可达激光限值 0.5 W;
波长700 nm - 1250 nm内,连续激光或脉冲激光的 100 s 内峰值功率不超过class 3R的可达激光限值 2 × C4 × C7 Mw。
关于标识
要符合 EN 60825-1 的标识要求,且要满足以下额外要求:
参考标准更改为 EN 50689:2021 (允许同时标 EN 50689:2021 和 EN 60825-1:2014);
必须表明是 consumer laser product。
示例:
关于说明书
除了满足 EN 60825-1 内的要求,对于 class 3R 产品,还需要:
说明不要故意照射人员;如果是户外产品,要提醒使用者避免激光照射到人员;
发射指示器的描述;
说明如果正确触发激光;
说明做激光分类时,C6 取值为 1;
解释为什么必须要 class 3R 激光而不能用较弱的 class 2 或 class 1 激光;
说明产品符合 EN 50689;
提供日期、制造商或供应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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