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之前发布的公告,UKCA 标志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进入英国市场的电器产品需要进行UKCA标识。作为过渡时期的政策,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CE标识可以
同时被接受。自2023年1月1日起,进入英国市场的电器只能使用UKCA标识来表示产品符合相应的法规。
近日英国政府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及缓解英国合格评定机构(CAB)对年底合格评定服务需求的增多,发布了关于UKCA标识的新规定:
1、根据原先的规定,在2023年1月1日之前,除适用特别规则的产品之外,UKCA标识以及其进口商信息可以标在产品本体,也可以标在随附产品的文件上,而2023年1月1日之后,只可以标识在产品本体。
而根据新规,从EEA(欧洲经济区)进口的商品,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进口商的信息可以继续接受标识在产品上或随附文件中,自2026年1月1日起,相关信息必须贴在产品上,除非产品尺寸太小或者形状特殊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贴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
对于从EEA之外的地区进口到英国的产品,仍然按照原先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其进口商信息需要标识在产品本体的标签上,除非在产品尺寸太小或形状特殊而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标识在随附文件上;
2、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产品本体的铭牌上或产品随附的文件上标识 UKCA 标志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必须在产品本体铭牌上进行标识(原规定2023年1月1日之后,UKCA 标识必须永久加贴在产品本体之上);
3、现已在英国市场销售的库存产品,即在2023年1月1日前完成制造并已进入英国市场带有 CE 标志的产品,无需重新测试及重新申请 UKCA 标识;
4、用于进行维修、翻新或更换的零配件不被视为“新产品”,可采用其原始产品或系统投放市场时相同的合格评定要求,因此不需要重新认证和重新标记;
5、允许制造商在不需要任何英国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CAB)参与的情况下申请 UKCA 标志。
- 允许非英国CAB根据欧盟要求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获得 CE 认证,制造商可用于声明现有产品类型符合 UKCA。但产品仍必须带有 UKCA 标志,并且需要在证书到期时或 5 年后(2027 年 12 月 31 日)接受英国认可机构的合格评定,两者以较早到期条件为准(原规定:需要分别准备CE、 UKCA 两套符合性评估技术文档以及符合性声明 Doc);
- 如果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尚未取得 CE 证书的产品,则被视为“新”产品,需要符合 GB 监管要求。
以上调整的要求不适用于医疗设备、建筑产品、可运输压力设备、索道、无人机系统、铁路产品和海洋设备。有关部门正在针对这些特殊行业做具体安排。 相关的进口标签和检测的更新变化将在今年年底前公布。
相关更新内容可参见英国官网相应条文:https://www.gov.uk/guidance/using-the-ukca-marking#contents
如您有UKCA检测认证需求,或想了解更多标准详情,欢迎联系我们。Aplus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