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欧盟委员会颁布的欧盟REACH法规附件十七(限制清单)修改令,已于2022年8月10日正式生效。
清单修改内容:
修改令对清单的第50条目做出了修改,原有的1-8条不变,增加了对PAHs的以下限制规定:
⑨ 如果颗粒或覆盖物中所有列出的PAHs总和超过20mg/kg(0.002% w/w),则不得投放市场用作合成草皮球场的填充材料,也不得以散装形式
投放到操场或体育应用中;
⑩ 颗粒或覆盖物中所有列出的PAHs之和如果超过20mg/kg(0.002% w/w),则不得用作合成草皮球场的填充材料,也不得以散装形式用于操场或体育应用中;
⑪ 在市场上作为填充材料用于合成草皮球场或以松散形式用于操场或体育应用的颗粒或覆盖物,应标有该批次的独特标识号;
⑫ 以上第9-11条款应从2022年8月10日起适用;
⑬ 2022年8月9日之前在欧盟用作人造草坪球场的填充材料,或运动场或运动应用中以松散形式使用的颗粒或覆盖物,可保持原样并以相同的目的继续使用。
⑭ 关于以上9-13条款的说明:
➤ “颗粒”是指以固体颗粒形式出现的混合物,尺寸范围为1至4毫米,由橡胶或其他回收或原生的硫化或聚合材料制成,或从天然来源获得的材料;
➤ "覆盖物 "是指以片状固体颗粒出现的混合物,其尺寸范围为长:4至130毫米,宽:10至15毫米,由橡胶或其他硫化或聚合材料制成的回收或原生材料,或从天然来源获得的材料;
➤ "人造草坪球场的填充材料 "是指用于人造草坪球场的颗粒,以改善草坪系统的运动技术性能特征。
➤ "在操场或体育应用中以松散形式使用 "是指在操场或体育用途中以松散形式使用颗粒或覆盖物,而不是作为合成草皮球场的填充材料使用。
关于PAH:
PAH是多环芳烃的简称,它是指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芳烃,一些PAHs具有遗传毒性、致突变性和致癌性,是影响人类健康的主要有机污染物,因此其在欧盟的使用受到REACH法规附件XVII的限制。
附件XVII所列出的PAHs:
No. | Polycyclic-aromatic hydrocarbons(PAH) | CAS No. |
1 | 苯并[a]芘(BaP) | 50-32-8 |
2 | 苯并[e]芘(BeP) | 192-97-2 |
3 | 苯并[a]蒽(BaA) | 56-55-3 |
4 | Chrysen(CHR) | 218-01-9 |
5 | 苯并[b]荧蒽(BbFA) | 205-99-2 |
6 | 苯并[j]荧蒽(BjFA) | 205-82-3 |
7 | 苯并[k]荧蒽(BkFA) | 207-08-9 |
8 | 二苯并[a,h]蒽(DBAhA) | 53-70-3 |
在此提醒相关企业:
如您向欧盟出口含所列出PAHs物质的产品,应积极做好相应的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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