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8日,美国华盛顿州州长签署了SB 5975法案,该法案对州内炊具中铅含量的相关法规进行了修订。
较早前,美国华盛顿州在2024年3月28日和2025年5月13日分别通过了HB 1551法案(编纂为 70A.565 RCW)和SB 5628法案 ,限制铝或黄铜炊具,铝或黄铜器具,或铝或黄铜炊具部件中铅或铅化合物含量从2026年1月1日起不得超过90 ppm,从2028年1月1日起不得超过10 ppm。
新法案SB 5975 增加了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在产品中故意添加铅,同时在八年时间内逐步降低铝或黄铜锅、平底锅及其部件的铅限值。该法案还明确指出,电子烹饪设备的电气部件不在限制范围内。
以下是法规对比总结:
法规 | 70A.565 RCW (HB 1551 & SB 5628) | SB 5975 amending 70A.565 RCW |
范围 | • 铝或黄铜炊具; • 铝或黄铜器具; • 铝或黄铜炊具部件; | • 铝或黄铜炊具; • 铝或黄铜器具; • 铝或黄铜炊具部件; |
铅限值及生效日期 | • 90 ppm (2026年1月1日); • 10 ppm (2028年1月1日); | • 90 ppm (适用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物品); • 禁止如果故意添加 (2027年1月1日 ); • 50 ppm (适用于2030年1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铝或黄铜锅、平底锅及其部件); • 20 ppm (适用于2034年1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铝或黄铜锅、平底锅及其部件); |
豁免 | • 内部仅有一层铝或黄铜但完全被不锈钢包裹的物品; • 带有可拆卸烹饪容器的电子烹饪设备的主体,例如慢炖锅、 电饭煲和压力锅。 | • 内部仅有一层铝或黄铜但被不锈钢包裹的物品; • 电子烹饪设备的电气部件和带有可拆卸烹饪容器的电子烹饪设备的主体, 例如慢炖锅、电饭煲和压力锅。 |
注:
“铝或黄铜炊具” 是指下列由黄铜或铝制成的物品:(i)锅;(ii)平底锅;(iii)水壶;(iv)圆形平底铁锅;(v)烤架;(vi)电饭煲或压力锅等设备的内锅,以及类似的用于烹饪食物的容器或表面。
“铝或黄铜炊具” 不包括:
- 内部仅有一层铝或黄铜但被不锈钢包裹的物品;或
- 电子烹饪设备的电气部件和带有可拆卸烹饪容器的电子烹饪设备的主体,例如慢炖锅、电饭煲和压力锅。
“铝或黄铜锅或平底锅” 是指“铝或黄铜炊具”定义中的第(i), (ii), 或(vi)项。
“故意添加” 是指在最终产品中,或在产品(或其部件)的制造过程中发挥预期功能的化学物质。“故意添加”不包括因使用再生材料而存在的化学物质。
如您有相关检测认证需求,或想了解更多标准资讯,欢迎联系我们。Aplus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的检测认证服务方案,为客户制胜市场保驾护航!